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在南京建邺路98号舜天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152,791,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6%。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董启彬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利润总额为124,399,448.70元,税后净利润为94,980,698.24元(母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9,498,069.82元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的净利润4,749,034.91元列入公司公益金。
    3、提取"两金"后剩余利润80,733,593.5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3,357,993.71元,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091,587.22元,公司以2003年末总股本218,398,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4,599,509.25元。分配后的剩余利润49,492,077.97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4、公司以2003年末总股本218,398,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18,398,037股。转增股本完成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0,077,059.45元,公司总股本为436,796,074股。
    五、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六、以152,765,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99.98%)、25,9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自2004年起,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4万元/年?人(含税)发放。
    七、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八、以152,791,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