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日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国税局承诺,2003年以前陈欠出口退税款到2004年7月底之前分批全部退清,欠税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国税部门对于2003年度以前应退未退税款,确保在3月底之前审核完毕,在退税指标下达后,及时将退税款退付到出口企业,凡属于国税机关内部的信息原因,而导致企业审核不能通过的,国税机关将负责协调解决。对于2004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货物的退税款,江苏省国税局出台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新措施:对于信誉好、财务制度健全的出口企业,通过改进申报方式、压缩申报凭证、简化申报程序,将退税申报周期将从原来的4-5个月缩短到2个月以内;通过以电子信息审核为主的管理模式来缩短审核周期,审核周期将由原来的10-20天压缩到3-5个工作日之内。
    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正在接受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补贴款(即应收出口退税款)为6.92亿元。2004年1月9日、3月3日、3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02年度以前所属期(含2002年度)的出口退税款1.79亿,省国税局进出口分局近日又将2003年度所属期的出口退税款3.13亿汇付至本公司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该笔款项已于2004年4月12日到账,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剩余部分也将陆续逐日到账。江苏省国税局的上述承诺及配套措施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公司现金流水平,彻底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推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优化发展。
    特此公告重大事项!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