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6日在南京建邺路98号舜天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152,401,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8%。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董启彬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52,401,7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152,401,7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152,401,7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52,379,6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22,149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已通过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利润总额为90,801,824.18元,税后净利润87,819,470.53元(母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8,781,947.05元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10%的净利润8,781,947.05元列入公司公益金。
    3、提取“两金”后剩余利润70,255,576.4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49,985.42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05,561.85元,公司拟以2002年末总股本218,398,0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股利48,047,568.14元。
    4、分配后的剩余利润23,357,993.71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五)以152,401,7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03年3月1日起,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