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多家法人主体共同商讨发起筹建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下同)事项,现将上述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1、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7亿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拟定由12家法人主体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定出资3.4亿元人民币,占股20%,是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2、根据拟定发起人之间初步商谈,本公司拟以不超过1.6亿元参与筹建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述1.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3、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拟定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董事长均为董启彬先生,另一发起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10.1.3条之相关规定,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筹建、设立及本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筹建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相关事项均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核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或核准的可能性。
    5、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就公司是否参与筹建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参股比例履行审议和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董启彬先生、成俊先生须回避表决,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并需其他三位无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近期将召开会议审议上述事项,具体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正式发布的临时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是《公司章程》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亦在《中国证券报》作日常信息披露。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