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5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刘志平先生、张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个人简历见附件)
    因公司董事会原缺额董事2名,经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刘志平先生、张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关于召开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2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刘志平先生、张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缺额董事2名,经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刘志平先生、张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四)参会办法
    1、参会对象:凡于2004年2月10日(星期二)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2、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①登记时间:2004年2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② 登记地点:长沙市海东青大厦八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
    邮 编:410005
    联 系 人:黄蕙、张钰、李丽
    联系电话:0731-4323118,0731-4331995-830、832
    传 真:0731-4313467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平,男,30岁,大专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医科大学医学情报系助理讲师,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投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证券部经理,现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张舰,男,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南昌市三医院外科主治医师,江西省卫生厅科技中心副主任,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副总经理,海南厚生堂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省天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星愿保健品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药品评价杂志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兼药业发展管理总部总经理,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附二: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大会全部议案行使审议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户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法人股东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