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于2001年4月6日上 午9:00时在长沙市长城宾馆东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 ,代表股份3082.18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4%,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的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081.531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1%)。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081.531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同意票3081.5315万股,占出席股 东代表股份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 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021%)。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票3081.5315万股,占出 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0.021%)。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081.5315万股,占出席股 东代表股份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 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021%)。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定方案(同意票3079. 43 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11%,反对票2.101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068%%,弃权票0.6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1%)。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为:
    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8535981.49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3133960.34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1566980.17元;2000 年末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9500000元;本年 度未分配利润14335040.98元和年初未分配利润40174006.21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预定政策的议案(同意票3079.43万股,占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11%,反对票2.101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68%, 弃权票0.6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1%)。
    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预定政策为:
    2001年公司分配一次利润,分配形式为派发现金,2001年实现净利润用于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30%,2000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具体分配办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战略发展的需要确定, 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3081. 5315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79%,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65万股, 占出席 股东代表股份的0.021%)。
    以上决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1、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现任在职的董事、 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出席的其他人员;
    3、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4、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0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