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在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晓游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3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63%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费明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三、同意宋光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四、聘任陈旭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个人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63%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3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关于同意费明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的议案》。
    (四)参会办法
    1、参会对象:凡于2003年11月18日(星期二)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2、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①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②登记地点: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
    邮编:410005
    联系人:张钰、罗俊群
    联系电话:0731-4330333,0731-4331995-830、831
    传真:0731-4313467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陈旭光,男,42岁,大学本科,曾任空军第八飞行学院飞行教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副省长专职秘书、广州富利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西南资源联合开发广东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湖南省华隆进出口光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湖南省航空公司筹建处主任、湖南省华隆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湖南华隆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大会全部议案行使审议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东帐户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法人股东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