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6日上午9?30时在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南方明珠大酒店八楼布政厅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304.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游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选举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实行累计投票表决办法,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宋光华先生、刘志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
    张贺文(同意票3304.8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佘定国(同意票3304.8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万股,弃权票0万股);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以上决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律师到会见证,真实、合法、有效。
    当选董事简历见9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