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年会)于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在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同意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定方案;
    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二○○二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23359166.00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35916.60元和5%的公益金1167958.30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94875.63元,减去已转作股本的利润19000000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150166.73元。因公司有关药业项目将继续启动,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公司二○○二年度利润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批准后实施。
    五、同意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六、同意公司2003年度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
    决议二、三、四、五、六将提交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