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年会)于二00一年 三月四日在长沙鸿仪投资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 2名监事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晏小平先生主 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阅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工作报告》、《公司二000 年财 务决算和二00一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二000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定方 案》、《公司二00一年度利润分配预定政策》、《公司二00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 摘要》等文件,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按《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不断地规范自身运作,健全了会议制度,制订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能,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客观现实, 采取有 效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变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变更部分募股资金投向,有利 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变更程序合法。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5、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清算重组、资产置换及对外投资中, 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6、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二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二00一年的利润分配政策是从 实际出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