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9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施伯彦先生委托董事长张晓游先生、独立董事杨开忠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严杰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如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将导致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故关联董事不回避表决,并承诺表决时将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已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将本公司所持有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12.66%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将本公司所持有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5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合理,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该股权转让款项全部用于支持药业的发展,主要投向药业的新产品开发以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从而促进公司在医药领域的良性发展。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股权转让属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海东青大厦八楼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将公司所持有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12.66%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将公司所持有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5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参会办法
    1、参会对象:凡于2002年9月10日(星期二)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2、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①登记时间:2002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②登记地点:长沙海东青大厦八楼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松桂园
    邮编:410005
    联系人:张钰、罗俊群、李丽
    联系电话:0731-4330333,0731-4331995-830
    传真:0731-4313467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