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06 年年报,公司于2007 年6 月6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决定自2007 年6 月6 起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