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因2003、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第和14.1.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8日起暂停上市,如果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继续亏损,依据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至今尚未提出股改动议。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权已被质押冻结,非流通股股东可能存在没有支付对价能力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