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以传真及电话告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曾巧军先生、陈又得先生、王文韬先生、冷智刚先生、邓志辉先生均参与了会议,独立董事杨开忠先生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白沙路185号6栋二门103号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关于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5、审议《对因担保事项引起的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6、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证券公司、结算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
    (四)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6月23日(星期五)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见证律师。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理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理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3、登记地点:长沙市白沙路185号6栋二门103号董事会秘书处
    地 址:长沙市白沙路185号6栋二门103号
    邮 编:410002
    联系人:罗俊群
    联系电话:0731-5127960
    传 真:0731-5127960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