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 年5 月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6]338 号)的文件,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A 股股票(简称:*ST 国瓷,股票代码:600286) 于2006 年5月18日起暂停上市。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披露的2005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第和14.1.6 条的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2006 年5 月18日起暂停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董事会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加大应收款项的清理和清收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公司大股东应收款项的问题。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公司经营性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使公司能获得持续经营和盈利的能力。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2003 年至2005 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如果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继续亏损,依据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地址:长沙市白沙路185号6栋二门103号
    电话:0731-5127960
    邮编:410002
    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