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以传真及邮件告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曾巧军先生、张舰先生、严杰先生、温瑞林先生参与了会议,董事陈旭光先生因出差在外,特委托曾巧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并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拟补选陈又得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将提交2005年9月5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个人简历
    陈又得:男,43岁,大专文化,历任国光瓷厂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醴陵火炬电瓷电器厂副厂长,现任国光集团副总裁兼火炬电瓷电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附件二: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拟聘任的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聘任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拟聘任的董事候选人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三、拟聘任的董事候选人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严杰、温瑞林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