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27日以书面文件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陈旭光、曾巧军、唐治、张舰、黄蕙、严杰、杨开忠、温瑞林等八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董事刘志平因出差未参与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温瑞林认为本公司对外担保数额较大而投弃权票,会议以七票同意、一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陆佰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关于继续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