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与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六票同意,三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长沙市医药公司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