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止2004年8月30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22321.15万元。
    一、资金占用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资金占用金额 备注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4278.6 其中6500万元占用资金 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3637.55 已于2004年9月30日通过 湖南日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大股东的关联方 2685 资产重组的方式予以偿还。 湖南鸿升置业有限公司 1600 120
    二、形成资金占用的原因主要是大股东临时资金周转借款。
    三、偿还措施
    上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宜,公司未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详尽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深深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充分认识到关联占用资金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正在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商讨还款事宜,督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采取切实措施以现金偿还部分占用资金。如有不足,考虑以大股东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偿还,届时按有关程序核准,并充分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