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现金红利0.15元, 每股派发 税后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6日
除息日:2002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5月30 日召开的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见2002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度末总股本28533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799,500 .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 的税率 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1.20元; 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机 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1.5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6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2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办法
电话:0571—888222500571—88805888—1088
联系人:吉清、贾庆洲
七、备查文件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正文及公告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