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