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向投资者解释于2006年8月底正式进入股改程序,由于本公司于2006年4月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宜刚获浙江省政府及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复,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及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向国务院国资委审报当中,由此引起本公司在2006年8月底不能如期进入股改,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