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1年4月10日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2000 年度分红派息及送股的 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送2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送红股84,000,000股, 派发现金 42 ,000,000元,分配股利合计126,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31,566,955.05 元全部 转入下一年度。
    二、具体实施内容:
    ㈠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8日。
    ㈡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01年5月21日。
    ㈢现金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25日。
    ㈣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㈤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 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对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㈥发放年度:2000年度。
    ㈦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1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㈧领取办法:
    1、本次所送红股由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2001年5月21日依本公司股东股份 数按比例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不足一股的按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2、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国家股股东、 国有法人股股东的 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本公司将扣税后的流通股股东红利于2001年5月22日下午4 时前划入上海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该公司于次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 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1年5月25日)于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三、本次送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变动为504,000,000股。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股数 送股 股数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发起人股 300,000,000 60,000,000 360,000,000 71.43%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298,000,000 59,600,000 357,600,000 70.95%
国家法人股 2,000,000 400,000 2,400,000 0.48%
未上市流通股合计 300,000,000 60,000,000 360,000,000 71.43%
二、已上市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0 24,000,000 144,000,000 28.57%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120,000,000 24,000,000 144,000,000 28.57%
三、股份总数 420,000,000 84,000,000 504,000,000 100%
    四、2000年度本公司每股收益(全面摊薄计算)为0.50元,按本次送股后的新股本 数摊薄计算每股收益0.41元。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5-7052184
    地址:江苏省大厂区卸甲甸
    邮编:21003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