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对南钢地区焦炉煤气管道失火一事进行了报道, 部分投资者亦 致电询问此事,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2000年11月24日晚22时55分, 南钢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所属供气厂检修煤 气管道结束,在恢复供气作业中管道突然起火。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立即报警,南钢 集团公司和南京市消防支队领导均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因焦炉煤气介质的特殊 性,需要经过管道冷却降温、 逐步调降煤气压力和管道充氮稀释可燃气体含量等程 序,加之当时气候条件恶劣,浓雾弥漫,干粉消防车抵达较晚等原因,至25日凌晨1 时 55分将大火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南钢集团公司生产随即恢复正常。 事故原因尚 在调查中。此次事故对本公司生产并未造成影响, 也未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损 失。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