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04年4月12日召开的2004年第19次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本公司配股申请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