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月19日在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1人,董事管黎华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胡晓军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0,495,967.4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49,596.74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3,049,596.74元;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524,798.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70,772.4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442,748.04元,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121,260,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275,652.38元,分配后尚结余未分配利润58,167,095.66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此项分配预案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2000年9月1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第113号″文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6.36元/股(其中发行费0.29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1,230万元。截止2000年9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永会四验字(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2000年7月28日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230万元,结合本公司特点和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用于以下六个方面: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老营业楼拆复建工程(三期工程) 3000 (2) 一、二期工程营业楼统一改造工程 3000 (3) 年产2000套SCS-2000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2500 (4) 年产1000套SPC-100分布式变电站微机保护测控系统 3000 (5) 大型仓储式超市 3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6730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公司于2001年4月26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并于2001年5月29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00年度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1年4月28日、2001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序号 拟投资项目名称 原投资金额 变更情况 变更后金额 1、 老营业楼拆复建工程(三期工程) 3000 追加投入8500 11500 2、 一、二期工程营业楼统一改造工程 3000 未变 3000 3、 年产2000套SCS-2000变电站 计算机监控系统 2500 停投,转至项目1 0 4、 年产1000套SPC-100分布式 变电站微机保护测控系统 3000 停投,转至项目1 0 5、 大型仓储式超市 3000 停投,转至项目1 0 6、 补充流动资金 6730 未变 6730 合计 21230 21230
    2、截止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投入时间 差额 完工进度 老营业楼拆复建工程 11500 13631 2000.10 0.00 100% (三期工程) 一、二期工程营业楼 3000 3991 2000.10 0.00 100% 统一改造工程
    (三)、上述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由于在2000年10月1日前完成了老营业楼拆复建工程(三期工程)和一、二期工程营业楼统一改造工程,使得企业的经营规模得到了扩大,经营环境得到了改善,产生了较好的互动效应,市场占有率由此得到了明显提高。该项目在2001年度、2002年度实现销售与项目实施前完整会计年度指标相比分别新增50463.25万元、80968.51万元,由此新增利润2331.25万元、2577.09万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