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月19日在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79号本公司营业大楼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增补王传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于二OO三年元月十九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锦秋女士以职工代表身份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此一并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三年元月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传宪,男,195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专,经营师,全国劳动模范,现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钟表首饰商场营业员。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锦秋,女,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助理政工师,曾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商场干事、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现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