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国家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资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份被冻结一事做出如下公告:
    因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资控股债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6)玄民督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国资控股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股份33114300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6月28日至2007年6月27日止(本次冻结包含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
    现接通知称:上述冻结期限已到期,延长冻结期限自2007年6月21日至2007年12月20日止,因支付股改对价因素,现冻结股份数为18383601股。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