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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商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05年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龙江超市房屋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龙江超市房屋产权向华夏银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壹亿元,抵押期限为2005年12月22 日至2008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