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通知,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其的2000万股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九")国有法人股,已按法定程序于200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港九的国有法人股变更为12,000万股,占重庆港九股份总额的52.541%,仍为重庆港九的第一大股东。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受让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后,其持有重庆港九的国有法人股的数量占重庆港九股份总额的8.757%,成为重庆港九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