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的数量:3000万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4100万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 含委托1人,董事彭维德先生委托董事刘永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3000万元进行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集海”),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2号2-6#,法定代表人:郎成全,注册资本:伍仟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运输 长江上中下游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物运输 。
    重庆集海于2003年5月29日成立,系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重庆集海50%的股份,截止2003年8月31日,重庆集海资产总额为49612939.1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9611873.9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65.20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重庆集海航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区支行朝天门分理处贷款3000万元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集海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区支行朝天门分理处贷款3000万元,并向公司提出为其担保的请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重庆集海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并有偿还贷款债务的能力,同意为其此次贷款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41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数。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