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来函,其转让给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2000万股“重庆港九”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手续已获重庆市政府批准。目前已将有关资料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局股权处审批。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