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来函,其转让给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手续已获重庆市政府批准,现正准备有关资料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