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来函,其转让给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详见2002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2002-23号公告)手续正在等待重庆市财政局审批。据函称,待重庆市财政局审批后,还需报国家财政部审批。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