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4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哈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公司监事吕凤彬女士委托公司监事会主席哈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例行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