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1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延礼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含委托3 人,董事樊克敬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李毓坚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彭维德先生委托董事刘永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凌焯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同意《关于为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九波顿”)系公司的子公司。港九波顿因实施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贷款1100万元,公司同意为港九波顿本次的贷款提供担保。
    三、同意《关于出资880万元组建重庆寸滩国际集装箱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寸滩港区的决定,公司同意与重庆港口管理局、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重庆寸滩国际集装箱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重庆港口管理局系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重庆港口管理局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出席董事会的9名董事中(含委托3人)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2-020号。
    四、同意《关于召开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2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第五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02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已于200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02年12月20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八)、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15楼
    邮政编码:400011
    联系人:周灏 邓红
    联系电话:(023)63100879
    (023)63801564
    传 真:(023)63801564
    九)、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