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1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延礼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改〈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与会9名董事 含委托1人 均同意对原《委托管理协议》进行修订,其中关联董事6名,非关联董事3名。
    二、同意《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薪酬为3万元(含税)。本议案表决过程中,2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全票同意。
    三、同意《关于制定〈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