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收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产[2005]192号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