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3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哈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今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坏帐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核销公司1,571,414.40元坏帐。
    三、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对应收大鹏证券公司债权3543万元按10%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公司分公司客运总站所属的重庆迎宾汽车公司(以下称迎宾汽车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久久物流公司)分别于2003年12月25日和2003年10月13日将3000万元和700万元资金存入大鹏证券陕西路证券营业部,委托其代为购买国债且在指定的证券帐户上进行管理。由于大鹏证券公司未按约购买国债并履行管理义务,致使公司无法按期收回余款3543万元。公司已在2004年度报告中对该笔款项计提了25%坏帐准备(详见2005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05-006号公告)。根据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公司和久久物流公司对上述应收大鹏证券公司债权3543万元再次按10%计提坏帐准备。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