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5月20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监事哈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与会7名监事一致同意哈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廖亚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副主席。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简历:
    哈军先生,1948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重庆港朝天门作业区副队长、队长,重庆港组织部副部长、部长,船务公司党委书记,重庆港口管理局纪委书记,中共重庆港口管理局委员会委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现任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
    廖亚女士,1955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历任重庆港九龙坡作业区维修队技术员,重庆港组织部干事、组织员、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部长等职务,现任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