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6890500股发起人国家股,2003年2月27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中10203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8%,质押期自2003年2月27日至2004年3月4日。该事项已刊登在2003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该项质押期满日当天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国家股中的7427万股(占总股本的23.21%)质押给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质押期限自2004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4日,以上质押于2004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