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6890500股发起人国家股,2002年2月28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中6634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3%,质押期自2002年2月28日至2003年3月4日。该事项已刊登在2002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公司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项质押已于2003年2月27日提前解除质押登记。
    同日,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国家股中的10203万股(占总股本的31.88%)质押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2月27日至2004年3月4日,以上质押于200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