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9日以书面传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3月17日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蔡鸿生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6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4,627,588.2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83,017.77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757,526.41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558,161.27(下属子公司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652,858.12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5,181,740.93元。2006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为16,000,000元,余额39,181,740.9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关于增值税进项税追溯调整以往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经事务所审计发现,公司2002年12月31日账户记录的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数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同期留抵税额多计12,384,820.09元。根据近年来税务部门对企业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采取的限期申报逐笔核定的管理规定,该些未申报进项税额已不能留抵后期销项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12,384,820.09元调减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其中: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0,527,097.08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1,857,723.01元,一并调增期初应交税金12,384,820.09元。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2006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计65万元人民币。公司拟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报酬事宜。
    八、 关于授予经理室资金运作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予公司经理室利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新股认购。授权期限至2008年3月31日止。
    九、关于2007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总额不超过4600万元,美元总额50万元;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意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5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经贸山九储运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15500万元的无担保银行融资。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至2008年4月30日止。
    因上海佳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联集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东方物流上海空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达70%以上,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企业,对以上四家公司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关于2007年经营者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有关人员工作变动,公司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蔡鸿生(召集人)、徐建新、强志雄、孙铮、霍佳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蔡鸿生(召集人)、徐建新、邢建华、瞿元庆、陈鹏生。
    十三、 关于决定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26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议案》
    7、《关于2007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更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4月18日下午3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电话:021-62785521 传真:021-62784020
    (五)其他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