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下午3: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的、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属实;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充分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地披露了公司信息;同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为了更加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为公司监事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公司监事会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