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4月21日下午3: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秀琴女士的辞职申请已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将在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同时使独立董事人数满足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瑞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额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3、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实施细则》(修正案)的议案
    6、关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正案)的议案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2、3、4、5、6项修正案及第7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上述第2、3、4、5、6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