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4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3月24日下午4: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秀琴女士的辞职申请已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目前公司还未聘任新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瑞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7,757,952.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835,054.57元,共计116,593,007.54元,扣除本报告期内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所减少的 38,209,430.57元,本次可供分配利润 78,383,576.97元。
    随着公司对外投资的加大,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加。考虑公司投资建设的40万吨PVC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2、3、4、5、6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