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8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4年12月28日下午3: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秀琴女士的辞职申请已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目前公司还未聘任新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瑞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彪先生在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后,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两名独立董事索全伶先生、王金锐先生发表了意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建设年产40万吨PVC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5年1月31日(星期一)召开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
    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项交易已经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充分发表了意见。关联股东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