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亿利资源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868.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为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的借款1亿元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2年8月27日至2004年8月27日。
    近日本公司接到大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公司通知,鉴于该质押登记已经到期,且本公司已经偿还上述借款,亿利资源集团公司已经解除上述质押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