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6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瑞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也未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合理,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时,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程序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及时公告的义务,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4)公司资产收购与出售行为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做到了及时防范与控制风险,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