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9月13日上午8:0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设立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鄂前旗中药材分公司。
    2、将公司持有内蒙古亿利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19%的股权转让给该公司部分经营管理人员。转让价格按照公司对该部分股权的原始出资额计算,共计190万元人民币。公司关联董事在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内蒙古亿利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傅耀波先生于2002年2月25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出资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傅耀波先生出资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本次股权转让后,亿利科技出资5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傅耀波先生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0%;王文彪先生出资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尹成国先生出资3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5%,杨永林先生出资3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钟子清先生出资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高智军先生出资1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5%;张志伟先生出资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尹学民先生出资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于星明先生出资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吕虎平先生出资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孙增田先生出资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张大其先生出资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
    3、公司拟以现在药业分公司资产和GMP项目的资产出资与内蒙古亿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亿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设立事宜待公司成立后另行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7日